学生群体性课外体育竞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群体性课外体育竞赛
 

华中农业大学第47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华中农业大学第47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08年10月17日—18

二、竞赛地点 华中农业大学第二运动场

三、竞赛项目

(一)竞赛分组

1.竞赛分学生甲、乙及教工组进行比赛。

2.甲组为我校在册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及楚天学院的学生。

3.乙组为我校全日制成教生(含自考生)。

(二)学生甲组

1.男子组 (18项)

100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 400米栏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铁饼标枪 50米蛇形跑

100负重跑 15×50米迎面接力

2.女子组 (17项)

100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蛙跳 铅球 铁饼 标枪 50米蛇形跑 100米负重跑 

15×50米迎面接力

   3.第九套广播体操

(三)学生乙组

1.男子组 (11项)

100 400米 1500米 400米栏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标枪 15×50米迎面接力

2.女子组 (10项)

100 400米 800米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 标枪

15×50米迎面接力

(四)教工组

1.男子组(年龄不限)

 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远 实心球(2公斤)后抛 

2.女子组(年龄不限)

 800米 4×100米接力 跳远 实心球(2公斤)后抛

3.集体项目

 (1)10×50米混合迎面接力(6男4女;限40岁以上年龄参加)

 (2)50米迎面抱球接力(4男4女;3个篮球;年龄不限)

   (3)集体跳绳(6男4女)

4.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

 飞镖 垒球掷准 套圈定点投篮 自行车慢骑 保龄球

5.老年女子组(45岁以上)

 飞镖 垒球掷准 套圈定点投篮 自行车慢骑 保龄球

四、参赛办法

1.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2.每队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3.参加迎面接力比赛的学生运动员不得兼其他项目的比赛,体育特招生不得参加集体项目的比赛。

4.参赛资格:

(1)凡我校全国统招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身体健康者(身体健康情况由各单位负责审查),均可在所属院系报名参加比赛。

(2)进修生、干训班学生、函授生及在职研究生不得参加学生组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 100米、200米采用预决两个赛次,按成绩取前八名进行决赛。如遇成绩相同且超过八人时,则按有效成绩的1%秒判定,如又相同则进行附加赛。

3.其它径赛项目均采用决赛或分组决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如遇成绩相同则按有效成绩的1%秒判定,如又相同则名次并列。

4.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进行决赛。

5. 100米、200米决赛由大会编排组按预赛成绩抽签排定道次,其它径赛项目的分组道次和田赛项目的比赛顺序均由大会编排组代理抽签决定。

6.广播体操、50米蛇形跑、100米负重跑和三级蛙跳的竞赛规则见附页。

六、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1.各单项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分,名次并列时,计分为并列名次与下一名次分数相加除以2,如并列第二名则计(7+6)÷2=6.5分。

2.竞赛项目中的接力比赛和所有集体项目均双倍计分(广播操比赛得分计入男女团体总分),如出现名次并列,则计分方法同上。

3.破校纪录者加10分(同一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中只加一次)。

4.若单项第一名为校田径队特招队员,则取该项非特招运动员中最高成绩者为并列第一名(无第二名),得9分。无特招运动员参加的项目按规则执行。

5.凡实际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的项目则减1录取,不足3人(队)参赛的项目予以取消。参赛人数以秩序册正式编排人数为准。

6.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单项中所获得分数的总和分别计取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各前五名。如遇总分相同则超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则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1.凡取得团体总分前五名的单位和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2.破校纪录者给予超纪录奖。

3.获精神文明奖的单位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办法及截止日期

1.各单位在体育课部网站下载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裁判员报名表。名单经辅导员审查签名、院系盖章后,于2008年9月28日17:00将报名表和磁盘各一份送交体育课部龙波老师,逾期不交按弃权论,报名信息以磁盘为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换运动员及项目。

2.学生甲组报名时须向大会交200元押金,学生乙组和楚天学院报名时须向大会交200元报名费、200元押金。押金在运动会结束后退还,如有运动员违反大会纪律,损坏器材,破坏场地,将没收其押金。

3.各单位运动员由大会统一编号。

九、其它

1.各院系报领队一人。

2.各院系报学生裁判员十四名。

3.各院系准备旗帜一面,旗杆高3米。

4.各院系参加入场式的队员不得少于40人,入场式顺序按秩序册编号顺序排定。

5.鲜花队、彩旗队的成员及各院系学生裁判员无故缺席者将扣其所属单位团体总分5分,并没收其押金。

6.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检录及比赛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号码布,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7.凡在运动会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将取消其所获得的名次,并扣其单位团体总分10分和押金,取消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

8.学生竞赛项目中的接力跑必须服装统一,接力棒次表必须提前一个单元时间上交编排记录处,否者按弃权论处。

9.项目中的50米蛇形跑、100米负重跑、三级蛙跳、15×50米迎面接力比赛不能穿钉鞋。

10.学生男子跳高的起跳高度为1.40米,每次升高5厘米,当横杆升至1.55米时,每次升高3厘米。剩下最后一名运动员时,可由运动员选择升高高度。

11.学生女子跳高的起跳高度为1.10米,每次升高5厘米,当横杆升至1.20米时,每次升高3厘米。剩下最后一名运动员时,可由运动员选择升高高度。

12.塑胶跑道鞋钉各单位自备(跑鞋钉长度小于9mm,跳高鞋钉长度小于12mm)。

13.本规程解释权属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课部。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课部 

        2008年9月18日


版权所有:华中农业大学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