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09年“狮子山杯”篮球竞赛规程
承办单位:体育课部、学工处、校团委、校学生会
时间:4月11日 地点:塑胶篮球场
(一)办法:
以各院系为单位,各单位限报男女组各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各代表队报名表、保证金(200元)必须于4月5日前交校学生会体育部。另:各队自备深浅队服各一套,号码须为4—15号。
(二)资格:
1.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研究生、楚天学院学生。比赛期间各代表队运动员凭学生证参加比赛。
2.参赛队员必须思想品德好,遵守赛场纪律,身体健康且能进行剧烈运动,
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若出现问题由所在单位负全部责任。
3.所有参赛运动员一旦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换人。
(三)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赛纪,体现育人宗旨各参赛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
行严格认真的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本届篮球赛将由承办单位和校团委、校学生会组成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
员会,全面负责执行对参赛运动他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工作。
3.凡在比赛期间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
本次比赛的资格和成绩。
(一)方法:本次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循环。去年的前4名球队为种子队,抽签分配到四个小组;其余的球队则抽签排定组别。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每小组1、2名交叉淘汰,决出1,2,3,4、5、6,7,8名。比赛采用四节,12分钟包干,暂停除外;每节休息2分钟,上下半时休息5分钟。
(二)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8—2002年篮球规则。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男、女团体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队时,减一录取名次,团体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奖牌),“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男、女各评选2个队,奖励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证书。
名次的判定方法:
1.胜1场积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
2.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相关队之间的胜负判定名次,胜者排前。
3.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先以相互间胜场判定名次,若仍有两队以上无法判定名次,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判定。
1.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号码:4—15号),否则不予参赛。
2.各参赛队须提前10分钟到场,并在比赛开始前主动向记录台交学生证,
由主裁判检查,赛后发还;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场者,以弃权论处。
3.比赛中,凡不服从裁判判罚、骂人、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坚决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伍本场次比赛资格,即时的比赛以弃权论处,之前进行过的比赛成绩仍然有效。并扣除保证金
4.比赛中,凡出现运动员资格违背规程、打架、罢赛或以任何形式导致比赛
无法正常进行者,除扣除保证金外,并取消所属单位本次比赛的资格和所有成绩,以及下一年的参赛资格。
5.凡对比赛中的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仲裁组提交《申诉报告书》,
仲裁组的决定和处罚是最终决定。
各参赛单位必须报学生记录台裁判员5名,临场裁判2名(需有一定的篮球基础和执裁经历)。裁判组必须比赛前20分钟到场,领取并检查器材。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课部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