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
《标准》规定,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一、 测试时间及顺序:
2014级:2014年9月26日8:00—12:00;13:00—18:15,遇雨另行通知(10月12日或10月18日或10月19日)
2014级各学院测试顺序(9月26日)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8:00—8:50 |
植科 |
13:00—13:55 |
园林 |
16:15—17:00 |
文法 |
8:50—9:25 |
动科 |
13:55—14:50 |
工学 |
17:00—17:25 |
信管 |
9:25—10:00 |
资环 |
14:50—15:20 |
水产 |
17:25—17:50 |
外语 |
10:00—10:45 |
生科 |
15:20—15:50 |
食科 |
17:50—18:15 |
公管 |
10:45—12:00 |
经管 |
15:50—16: 15 |
理学 |
|
|
2013级:2014年9月28日、10月8、9、10、11日8:00—12:00;13:00—18:15随堂测试,遇雨则在这5天内自行安排时间尽早测完
2012级:2014年9月27日8:00—12:00;13:00—18:15,遇雨另行通知(10月12日或10月18日或10月19日)
2012级各学院测试顺序(9月27日)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8:00—8:50 |
植科 |
13:00—13:55 |
园林 |
16:15—17:00 |
文法 |
8:50—9:25 |
动科 |
13:55—14:50 |
工学 |
17:00—17:25 |
信管 |
9:25—10:00 |
资环 |
14:50—15:15 |
水产 |
17:25—17:50 |
外语 |
10:00—10:35 |
生科 |
15:15—15:50 |
食科 |
17:50—18:15 |
公管 |
10:35—12:00 |
经管 |
15:50—16: 15 |
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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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2014年9月28日、10月8、9、10、11日8:00—12:00;13:00—18:15,在这5天内自行安排时间尽早测完
因实习、病假、事假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同学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30日前交体育馆206办公室,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 测试地点:华中农业大学第二运动场
三、 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跑、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四、 测试要求:
1.按照时间安排自觉排队,有序测试。
2.参加测试时须携带校园卡,穿着运动服、运动鞋,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需脱鞋测量。
3.各项目均采用刷校园卡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测试,如校园卡遗失可凭学生证输入学号,工作人员负责核对身份。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以考试作弊论处。
4.身高体重、肺活量、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1000米(男)、800米(女)每项测1次,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每项测2次,有误均可重测。
5.测试肺活量前,2014级每名同学可在工作人员处免费领取1个肺活量吹嘴,本次测试完成后妥善保管,大学期间每年均需使用。其他年级自备。
6.因伤病仅能完成部分项目测试的同学,需持医疗单位有效证明,在肺活量测试点旁进行登记,可部分免测。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4年9月15日
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测试场地示意图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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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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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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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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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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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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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体育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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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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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注: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
附带病例及医院有效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