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的早操秩序,更好的督促查操员工作,加强对查操员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职能
1.各院推荐查操员一名,由校学生会月体育部统一管理,负责对全校早操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查。
2.查操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服从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在查操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各院系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其工作。
3.工作任劳任怨,能克服困难,为创造优良校风校纪,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职责
1.查操员须本着对上级部门,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按规定对所负责的院系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查操员资格。
2.查操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佩带工作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院系负责人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查操员须认真学习校学生会体育部查操规则、条例,在查操过程中认真填写查操单各项内容,字迹工整、清晰。不得谎报、漏报、误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查操员每天至少抽查一个班级,各院系负责人应主动配合查操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院系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如遇院系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院系负责人”处书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学生会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5. 查操员应在早操结束后10分钟内将查操单交到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则应于当天上交至校学生会体育部,否则以旷到论处;查操员有事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到论处。
6.查操员要经常与校学生会体育部联系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适当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7.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每月月末(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召开查操员会议,所有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将在院系考核中给予扣分处分。会上每位查操员应把自己本月的工作情况及所查院系的详细情况进行汇报,同时会议将对本月优秀查操员进行表扬、奖励。
三、考核
1.查操单打分记录(满分100分)
查操员每天对其所负责的院系进行监督考查,并及时作好评分记录,具体细则如下:
打分项目 |
打分理由 |
有无领操员 (5分) |
领操员到齐2.5分,旷到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领操员做操规范2.5分有出现下列情况者,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迟到、早退、虚操(穿拖鞋、听收音机、MP3等、背书包、吃早饭、说话、打闹、动作懒散) |
队形整齐 (10分) |
总体整齐6分;横队2分;纵队2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做操态度 (40分) |
旷到一人次扣3分,迟到、早退、虚操一人次扣1分。以下情况等同于虚操:做操时穿拖鞋、听收音机、MP3等、背书包、吃早饭、说话、打闹、动作懒散 |
做操动作 (25分) |
动作规范到位,大方有力,精神饱满:20~25分 有少数同学动作不规范,做操无力,幅度过小:15~20分 较多同学动作不规范,做操无力,幅度过小:10~15分 大部分同学动作不规范,做操无力,幅度过小:少于10分 |
动作整齐度 (20分) |
相当整齐:18~20分 比较整齐:15~17分 基本整齐:10~14分 不整齐:少于10分 |
2.校学生会体育部对查操员的考核(参考考核条例)
(1)查操员一个月无迟到旷到现象,且查操单字迹工整则给所在院系加1分,若查操员有迟到旷到现象不予加分,并在原基础上扣1分∕次,旷到扣2分∕次。
(2)查操员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未到一次扣1分。
(3)每月由校学生会体育部评选6名优秀查操员,在月末考核中为所在院系加分奖励。(详见优秀查操员评选规则)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体育部。
校学生会体育部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