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文件
关于调整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因学校党委班子调整、行政班子换届,经研究,决定对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国家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教育厅和学校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湖北省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决定。
3.制定全校体育工作规划,并督促规划的落实。收集整理学校体育大事记,为学校年鉴提供资料。
4.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提出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为学校重大体育决策提供可行性论证。
5.组织、指导和协调校内各单位之间体育交流活动和全校性传统运动项目的开展,检查、督促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体育社团开展体育活动,定期总结工作,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6.加强与各级体育部门、各兄弟院校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我校与国际名校间的体育文化交流合作;吸引社会资源繁荣校园体育文化。
7.协调和调动宣传资源,扩大体育活动在校内外的宣传,吸引更多的师生员工参与体育、关心体育,树立我校朝气蓬勃阳光和谐的健康形象。
8.对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提出建议性意见。
9.协调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体育工作事项。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体育运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设副主任二名,分别由主管学生工作和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名,由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担任。
2.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属常设工作机构,具体办理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由校办、教务处、校工会、学工处、团委、体育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设秘书长一名,由校体育部负责人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体育部。
主任:吴平
副主任:张迎春
委员:校办、教务处、宣传部、计财处、工会、学工处、团委、研究生院、保卫处、医院、体育部等
秘书长:祝自新
常务秘书:校办、教务处、校工会、学工处、团委、体育部
(二)工作职责
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1.全面负责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作。
2.召集和主持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检查体育运动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审核学校体育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工作。
4.核审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年度经费预算。
委员职责:
1.参加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提出全校体育工作意见或建议,参与起草、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规划,落实全校体育工作规划。
2.组织并落实各单位及学院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锻炼,按时参加身体素质测试。
3.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长职责:
1.协助主任制定、落实全校体育工作规划和年度体育工作计划。
2.负责秘书处工作,落实体育运动委员会决议。
3.协调校际间、学校各单位之间的体育工作。
4.编制学校体育工作年度经费预赛。
5.负责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年度总结表彰工作。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常务秘书职责:
1.处理体育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2.起草学校体育工作规划。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及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工作。
4.落实全校性体育活动年度计划,负责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5.完成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华中农业大学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