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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勤管理规定


华中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每周一至周五训练五次。周训练总学时为10小时,大赛前可调整为20小时。

二、训练时间一般每次为120分钟。训练由教练员按计划组织。

三、全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教练清点人数记好考勤,并做好训练记录。

四、队员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训练,必须向教练请假。

五、无故不参加训练(含请假未准)按旷课处理,每次按2课时计算;每月无故不参加训练(含请假未准),达10次者作退学处理。

六、队员在训练、比赛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

七、队员请病假、事假都必须向教练员递交书面请示报告。

八、请病假必须有医生病假证明;请事假必须在请假报告上写明请假原因去向、留宿地点、返校时间。

九、队员离校外出应于当日晚熄灯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值班教师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十、队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教练员批准;一天以上由体育课部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批准请假的队员必须按时返校,并按批准权限逐级销假。不按时销假按50%时间计算超假对待。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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